关于发布《信息技术服务标准(ITSS)符合性评估管理办法(2020年修订版)》等 7项评估管理文件的通知
[2020-07-15]
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完善信息技术服务标准(ITSS)符合性评估管理工作,保证评估工作质量,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服务分会(以下称ITSS分会)组织对《信息技术服务标准(ITSS)符合性评估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7项评估管理文件进行了修订。
现将完成修订的《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评估管理办法(2020年修订版)》等7项评估管理文件予以发布(见附件),自即日起实施。2020年修订版中“申请单位应按照申请领域的标准建立相应的服务能力体系,并持续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”的要求过渡至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。《信息技术服务标准(ITSS)符合性评估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《信息技术服务标准(ITSS)符合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《信息技术服务标准(ITSS)符合性评估人员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《信息技术服务标准(ITSS)符合性评估规范(试行)》、《信息技术服务
运行维护服务能力成熟度符合性评估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、《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1部分:通用要求符合性评估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《信息技术服务咨询设计标准符合性评估实施细则(试行)》和《云计算服务能力符合性评估实施细则(试行)》同时废止。
附件:
附件1
符合性评估管理办法(2020年修订版).pdf
附件2
符合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(2020年修订版).pdf
附件4
符合性评估规范(2020年修订版).pdf
附件5
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评估实施细则-(2020年修订版).pdf
附件6
咨询设计标准符合性评估实施细则-(2020年修订版).pdf
附件7
云计算标准符合性评估实施细则(2020年修订版).pdf
附件3
符合性评估人员管理办法(2020年修订版).pdf
2020年7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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